项目名称 | 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沈半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沈半路加油站 | |
简介 | 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租赁杭州双联加油站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86号的加油站资产,并于2016年7月18日成立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沈半路加油站(以下简称沈半路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虞超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Y7L72W,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零售经营业务。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沈半路加油站所在地块土地使用者为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其中资产所有者为杭州双联加油站,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与杭州双联加油站双方的租赁行为取得了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同意。 沈半路加油站罩棚下设有2台一机四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和2台一机六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其中2枪停用),加油站北侧油罐区设3只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30m³汽油罐1只,50m³汽油罐1只(分隔成20m³和30m3两个隔仓),50m³柴油罐1只(分隔成20m³和30m³两个隔仓),其中汽油罐容量80m³,柴油罐容量50m³,油罐总容积为10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所规定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规模等级为二级加油站。 宁波保税区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沈半路加油站持有原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杭安经字[2017]05004835号,许可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成品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为2017年01月26日至2020年01月25日。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000093号,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零售业务,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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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于巨青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程卫忠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黄剑飞、于巨青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剑飞、于巨青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 |
时间 | 2018年2月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