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岩头分公司年产120吨10-甲氧基亚氨芪水解、精制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岩头分公司 | |
简介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岩头分公司的10-甲氧基亚氨芪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溴化工段和水解、精制工段,溴化工段设在溴化车间,水解、精制工段设置在10-甲氧基亚氨芪水解、精制车间(简称水解车间)。为了优化平面布局,企业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滨海支路99号企业厂区内投资了1300万元实施了年产120吨10-甲氧基亚氨芪水解、精制改造项目。 本项目将水解车间迁移至10号楼,原水解车间改造后将用作废水处理车间(不属于本项目改造内容),原10号楼内东侧格列齐特、盐酸酪胺的精制工段将全部拆除,相关生产转为委外。迁移后,10-甲氧基亚氨芪水解、精制等相关工序的生产工艺保持不变,产量不变,涉及的溶剂(甲苯、甲醇)回收种类、数量不变。其他溴化车间等生产场所和辅助设施保持不变,不在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中10号楼格列齐特精制工段拆除,相关生产转为委外后,原在此工段进行的乙酸乙酯的回收取消,共减少年回收量640t/a。 项目于2021年06月04日取得了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第一次变更日期:2021年6月8日),项目代码:2106-331002-07-02-440457,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机溶剂的回收套用,包括:甲苯、甲醇,故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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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许可水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可水、郑红星 | |
报告审核人 | 童泽文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许可水、郑红星、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童泽文、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许可水、陈科新、童泽文、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许可水、郑红星 |
时间 | 2023.1.5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5.4 |